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研究或試驗之作業以外作業時,應派遣四烷基鉛作業主管從事下列監督作業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應將下列規定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中顯明之處,使作業勞工週知
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發生下列事故致有發生四烷基鉛中毒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勞工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之情形下,亦得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依下列規定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對於防護具依下列規定
雇主於處理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作業之場所,應置備下列規定之藥品材料等
雇主於儲藏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時,應使用具有栓蓋之牢固容器並使桶蓋向上以避免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之溢出、漏洩、滲透或擴散,該儲藏場所應依下列規定